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
为落实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决策部署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,近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了《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》,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。
高效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是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的重大战略性举措。近年来,国家能源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,到2020年底,清洁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.3%,水电、风电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均位居全球首位;印发了《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等文件,促进了清洁能源利用率得到明显提升;但也存在部分清洁能源消纳政策落实不到位、清洁能源参与交易不规范、个别地区消纳面临较大压力等问题。
本次综合监管以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为目标,督促相关地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政策,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接入和调度运行,规范清洁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,及时发现清洁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确保清洁能源得到高效利用,进一步促进清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实现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。
综合监管聚焦六个方面内容:一是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完成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;二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情况;三是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;四是清洁能源优化调度情况;五是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情况;六是清洁能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情况。
综合监管分为启动部署、自查整改、现场监管、形成监管报告四个阶段,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主要针对清洁能源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区、重点企业,重点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、电网企业、电力调度机构、电力交易机构、发电企业进行监管。国家能源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,适时组织相关司、第三方机构专家赴部分重点地区、重点企业开展核查工作。对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,将按照《可再生能源法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监管情况将适时按程序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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